OFweekweek半導體照明網訊 7月15日,歐普照明(603515)發布兩則公告,其一是公司關于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公告,而林外一則是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據其關于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公告顯示,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2017年 5 月 17 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同意對公司經營范圍等進行變更以及對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名稱: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龍東大道 6111 號 1 幢 411 室
注冊資本:57,947.9104 萬元整
營業期限:2008 年 10 月 21 日至不約定期限
經營范圍:電光源、照明器具、電器開關的生產(限分支機構)、銷售、安裝服務;家用電器、建筑裝飾材料、衛浴潔具、家具的銷售,照明線路系統設計,照明行業技術研發,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設工程專業施工,從事貨物與技術進出口業務,自有房屋租賃。
而據其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州歐普、歐普電器因日常經營需要,擬與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不時簽訂貸款協議、主信貸條款、銀行融資函、信貸融資合同、產品信息合同等融資協議(以下簡稱“融資協議”)。為滿足公司子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與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簽署《最高額擔保函》(以下簡稱“擔保函”),公司將為蘇州歐普、歐普電器融資協議中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的主債權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
本次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蘇州歐普、歐普電器提供擔保事項已經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 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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