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耐克1.2億都留不!銳步當年是怎么用5000萬就拐跑姚明的?
眾所周知,一名球員成功與否并不僅僅取決于球技,隊內影響、隊外名譽、個人品德、商業價值都是衡量他們是否成功的重要一環。其中,商業價值決定他們是否會被贊助商所追求,贊助商所給出的合同大小以及商業條款更能看出他們在該品牌中的地位。從前耐克旗下的庫里和湯普森因為耐克團隊的不重視轉會安德瑪和安踏,合同大小是他們考慮的首要標準,但在14年前,姚明做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
老球迷都知道姚明在球員時期代言的品牌是銳步,在08年奧運會期間一雙極具中國風的銳步讓大家影響深刻。但在簽約銳步之前,姚明一直都是耐克旗下的球員。
在cba時期,已經在亞洲稱霸籃下的姚明與耐克簽訂了一份4年20萬美金的合同,在進入NBA之后,耐克當然希望能夠留住這位中國之星。但與諸多大牌內線一樣,姚明沒有得到重視(奧拉朱旺、尤因等傳奇中鋒紛紛代言小眾品牌),耐克僅僅為姚明開出了一份4年160萬美金的合同,在他們看來,已經翻了四倍的簽約金足以留下姚明。要知道,當時耐克給剛剛進入NBA的勒布朗·詹姆斯開出了7年9300萬的天價合同。ㄐ滦闱蛐贤瑲v史之最,至今無人超越。)
在NBA首個的賽季,姚明入選了全明星;當時,耐克為姚明提供的全明星用鞋,但姚明并不滿意,因為完全沒看到耐克的誠意;反觀銳步,雖然只能為姚明開出7年5000萬美元的合同,但他們表現積極,與姚明團隊的接觸他們誠意十足。雖然耐克后知后覺為姚明送上7年1.2億美元的合同,但終究晚了;等到與耐克合同到期后,姚明頭也不回的選擇簽約銳步,直到球員生涯結束。姚明一直都是銳步旗下的球員,因為姚明的加入,銳步進一步打開了中國市場。
“你可以少給我錢,但你必須真誠的面對我,這不是錢的事!边@就是姚明選擇銳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