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u00A0\u00A0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u00A0\u00A0\u00A0\u00A0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頒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6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定,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編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u00A0\u00A0\u00A0\u00A0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位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432號)核準,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5,1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6.09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10,59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37,900,000.00元(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72,690,000.00元。該募集資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經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出具了“天衡驗字(2017)00050號”驗資報告。
\u00A0\u00A0\u00A0\u00A0(二)2017年年度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2,616,659.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現金管理收益人民幣3,123,425.20元,支付手續費人民幣1,573.00元,持有的尚未到期收回的現金管理金額為人民幣158,500,0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存儲專戶的余額為人民幣94,695,193.20元。
\u00A0\u00A0\u00A0\u00A0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u00A0\u00A0\u00A0\u00A02017年4月,公司與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錫山支行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錫山支行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u00A0\u00A0\u00A0\u00A0(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u00A0\u00A0\u00A0\u00A0單位:人民幣元
\u00A0\u00A0\u00A0\u00A0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收回的現金管理金額為人民幣15,850萬元。
\u00A0\u00A0\u00A0\u00A0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詳見本報告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u00A0\u00A0\u00A0\u00A0(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四)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16,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以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在額度范圍內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相關事宜,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本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20)。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如下:
\u00A0\u00A0\u00A0\u00A0單位:人民幣萬元
\u00A0\u00A0\u00A0\u00A0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國農業銀行“本利豐天天利”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法人專屬)及中國工商銀行工銀理財共贏3號保本型2017年第30期B款(拓戶產品)現金管理產品尚未到期贖回,合計金額為人民幣15,850萬元。
\u00A0\u00A0\u00A0\u00A0(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節余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外,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變更募投項目的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u00A0\u00A0\u00A0\u00A0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合法、有效,且嚴格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報告期內,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u00A0\u00A0\u00A0\u00A0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u00A0\u00A0\u00A0\u00A0我們認為,新日電動車管理層編制的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新日電動車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u00A0\u00A0\u00A0\u00A0經核查,新日股份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使用,不存在變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以及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合法合規。
\u00A0\u00A0\u00A0\u00A0八、公司存在兩次以上融資且當年分別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應在專項報告分別說明
\u00A0\u00A0\u00A0\u00A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兩次以上融資且當年分別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情況。
\u00A0\u00A0\u00A0\u00A0九、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u00A0\u00A0\u00A0\u00A0(一)保薦人對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
\u00A0\u00A0\u00A0\u00A0(二)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
\u00A0\u00A0\u00A0\u00A0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u00A0\u00A0\u00A0\u00A0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u00A0\u00A0\u00A0\u00A0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u00A0\u00A0\u00A0\u00A0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u00A0\u00A0\u00A0\u00A0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